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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畜牧兽医学院学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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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级期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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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畜牧兽医学院学报投稿须知

《青海畜牧兽医学院学报》由青海畜牧兽医学院主办,国内统一刊号 63-1039/S、国际标准刊号 1005-6513,重点刊发畜牧与动物医学领域研究成果。欢迎具有理论深度、实证支撑或交叉学科视角的稿件。投稿时请注意:稿件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,杜绝抄袭、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;严禁一稿多投,一经发现将立即退稿。《青海畜牧兽医学院学报》全体编辑同仁期待海内外学者不吝赐稿,共同推动农业的学术繁荣与创新发展。为规范投稿流程,现将相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:

(1)主题范围:该学报接受与畜牧兽医学相关的原创研究、综述、技术报告、案例分析等类型的学术文章。研究主题可以涵盖但不限于畜牧生态、动物疾病预防与控制、动物遗传育种、饲养管理、动物营养与饲料、兽医药物与药理等方面。

(2)文中一级标题用一、,二、……,二级标题用(一),(二)……,三级标题用1.,2.……,四级标题用(1),(2)……,依次类推。

(3)引文标示应全文统一,采用方括号上标的形式置于所引内容最末句的右上角,引文编号用阿拉伯数字置于半角方括号中,如:“……模式[3]”。

(4)参考文献:按引文在文章中出现顺序,用[]将编码置于引文右上角,并按以下格式汇于文末。

(5)基金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、省级以上基金项目,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,作者单位上方,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,本刊将优先处理与刊登。

(6)摘要是对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,不用公式和化学结构式、图表、特殊符号等。表达力求简单、具体,术语规范,一般400字内。

(7)来稿请注明作者、单位、职称或职务、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。合著稿件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,确定先后次序。

(8)图、表力求简明清晰,墨色要黑,线条要匀,图中文字、符号、坐标中的标值必须写清,并与正文一致。照片要求图像清晰,层次分明;表格一律采用三线表。图、表中出现的数值都应标有明确的量与单位。

(9)引用以书代刊的出版物,应依次标明作者、文章标题、主编、书名、期号、出版社、出版时间,但不必注明页码。

(10)本刊发表的稿件注重学术价值与学术规范,既欢迎视野开阔、论述严谨、具有前沿性和开拓性的严谨研究成果,也欢迎翔实可据的考证性、资料性论文。

特别说明:主题范围:该学报接受与畜牧兽医学相关的原创研究、综述、技术报告、案例分析等类型的学术文章。研究主题可以涵盖但不限于畜牧生态、动物疾病预防与控制、动物遗传育种、饲养管理、动物营养与饲料、兽医药物与药理等方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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